花蓮縣文化局113年美術館展覽申請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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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介紹
活動簡介
花蓮縣文化局113年美術館展覽申請暨補助審核作業開始受理申請,申請期限為112年7月21日前。
時間與地點
申請截止日期為112年7月21日,請於該日期前填妥申請表並親送或郵寄至花蓮縣文化局(以郵戳為憑)。
費用與報名
申請者需填妥申請表並透過以下連結下載:https://www.hccc.gov.tw/zh-tw/Download/List/38
注意事項
本案承辦人為視覺藝術科陳先生,電話為03-8227121轉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