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下半年視覺藝術展覽徵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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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介紹
活動簡介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114年下半年視覺藝術展覽徵選計畫」,開放申請者提交作品參與評選。
時間與地點
受理申請時間為114年2月3日至3月5日(以郵戳為憑)。申請表件需寄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展演藝術科。
費用與報名
申請者需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s://www.ml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文化類)下載申請表件,並依格式填具資料後寄送。
注意事項
申請資料經審查委員審查後,將函復申請單位審查結果,且申請資料不予退還。相關資訊或疑問可洽詢吳秀香承辦人,電話:037-352961 分機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