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文化志工報名簡章

此活動已結束,原始頁面可能已失效

日期時間

2025年6月2日 星期一

地點

雲林縣

場地待公布

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310號

活動介紹

活動簡介

為推展雲林縣藝術文化普及和加強辦理各項社會教育及文化藝術活動,提高縣民生活品質,歡迎各界熱心文化藝術推動的人士,踴躍報名參加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文化活動志願服務行列。

時間與地點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一)止,以郵戳為憑。

費用與報名

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通信方式報名,需繳交:1.報名表(附1吋大頭照)2.身分證影本3.學經歷證明。資料請寄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300號,藝文推廣科吳小姐收/電話:05-5523143,(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

注意事項

(一)面談:報名證件經審核合格後通知面談。

(二)訓練:

1.需參加基礎訓練(已受過訓練的可以延用)、特殊訓練各6小時。(職前講習:依據內政部頒訂之規定辦理) 。

2.一律需參加面談、訓練及講習,方能取得實習資格,未參加者恕不錄用。

3.實習:3個月,每月實習12小時。

(三) 授證:應徵人員經參加實習3個月期滿考評合格後,由本府文化觀光處正式聘為志願服務人員, 舉行授證典禮,頒發聘書及服務工作證。

(四)值勤:由組長排輪值表,志工依輪值表值班,一年需達96小時以上。

(五)獎勵:

(一)志願服務人員為無給職。

(二)定期舉辦慶生聯誼會及在職訓練,交換工作心得,並聯絡彼此感情。

(三)志願服務滿一年以上,表現優良具有事績者並符合其他獎項相關條件資格,得報請內政部申請志願服務獎勵及文化部申請績優獎章。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注意事項

(一)面談:報名證件經審核合格後通知面談。

(二)訓練:

1.需參加基礎訓練(已受過訓練的可以延用)、特殊訓練各6小時。(職前講習:依據內政部頒訂之規定辦理) 。

2.一律需參加面談、訓練及講習,方能取得實習資格,未參加者恕不錄用。

3.實習:3個月,每月實習12小時。

(三) 授證:應徵人員經參加實習3個月期滿考評合格後,由本府文化觀光處正式聘為志願服務人員, 舉行授證典禮,頒發聘書及服務工作證。

(四)值勤:由組長排輪值表,志工依輪值表值班,一年需達96小時以上。

(五)獎勵:

(一)志願服務人員為無給職。

(二)定期舉辦慶生聯誼會及在職訓練,交換工作心得,並聯絡彼此感情。

(三)志願服務滿一年以上,表現優良具有事績者並符合其他獎項相關條件資格,得報請內政部申請志願服務獎勵及文化部申請績優獎章。

你可能也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