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受理113年度申請展覽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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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時間

2023年6月1日 星期四

00:00 - 23:59

地點

澎湖縣

場地待公布

880000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0號

活動介紹

活動簡介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受理113年度申請展覽作業要點,申請期間為112年6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以郵戳為憑)。申請者需填具申請表並繳交作品光碟及展覽作品說明表等資料。

活動內容

申請資格
  • 個人或團體藝術創作者
  • 經立案之財團法人、學會、協會、學術團體、機關學校及其他非營利性之社會公益社團
  • 已在本局展出之個展、聯展,須於展出滿二年後(自最近一次於本館展覽日起算)始得再度提出申請
展覽類別

包含書法、繪畫、雕塑、攝影、工藝、應用設計等各類媒材藝術創作形態相關作品

送件資料
  • 填具本局展覽申請表
  • 依據申請表附件資料內容,繳交作品光碟及展覽作品說明表等相關表件

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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