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時間
2026年2月2日 星期一
19:29
地點
場地待公布
主辦單位
《新竹市演藝廳場地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規範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包括音樂廳、國際會議室、竹影城跡廣場、藝坊、舞蹈教室)之申請、使用、收費、保證金、撤銷使用、退費、設備管理及安全責任等相關事宜,旨在推廣社會教育、加強文化建設與正當文藝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