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自費假日班(第69期)

日期時間

2026年8月15日 星期六

地點

新北市

場地待公布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236號5樓

活動介紹

活動簡介

【良品學苑】、【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115年度 08月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自費、假日、數位學習班(第69期)

活動內容

本次課程時間:

實作:8/15

實習:8/16、8/22、8/23、8/29

data繳交和課前前測地點: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46號2樓

實作地點: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116-1號 (十秀市民活動中心 B棟)

實習地點: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236號5樓(新翔護理之家)

一、課程名稱:115年度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自費假日班(第44期)

二、主/協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高齡社區發展協會

三、招生人數:招收滿額20名後開放候補

四、課程費用:    5160 元

五、退費標準

  1.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訓者,辦訓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1) 實際開訓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應退還學員已繳納費用總額90%。但所收取之10%部分逾新臺幣1,000元部分,仍應退還。

(2) 實際開訓日(含)起,未逾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應退還已繳費用50%。

(3) 實際開訓日後已逾課程三分之一以上者,得不予退費。

  1. 辦訓單位因故未能如期開班者,應全額退還參訓學員已繳費用;因故停訓者,應按未上課時數比例退還參訓學員已繳費用,若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天然災害事由,應自事實發生日之次日起十日內,按事由發生後賸餘課程時數比例退還當期開訓已繳之費用,但經學員同意以補訓方式處理者,不在此限。

3. 倘辦訓單位於本市照顧服務員訓練班之抽查重點缺失達10點(含)以上者,不核發結訓證書,此非歸責參訓學員個人因素,應辦理訓練費用全額退費,以維護參訓學員權益。

六、上課注意事項:

(一)、為珍惜資源及響應環保政策,課程無提供講義,請自備紙筆記錄。

(二)、茶水供應,請自備環保茶杯參與課程。

(三)、依繼續教育積分審定作業規定,請各位學員注意當日需簽到、簽退,皆需本人簽名,如查代簽或無簽名將不給予時數,感謝您的配合。

(四)、於簽到/退時請確認簽到退表單之身分證字號是否正確,俾利後續積分登錄。

(五)、辦訓單位保有取消或調整課程舉辦日期之權利。如遇颱風,且人事行政局公告新北市市停班訊息,即取消該場課程。擇期舉辦或取消之訊息,另行E-mail通知為主。

若有任何問題,如時間無法搭配

請來電洽詢協助:(02)8921-3539或

協會官方 LINE https://lin.ee/kup63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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