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屆雲林文化藝術獎-美術獎 複審送件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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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介紹
活動簡介
公告「109年第十六屆雲林文化藝術獎-美術獎」初審入圍名單,敬請入圍者本人(或委託專人)將作品原件親送至本府文化觀光處參加複審。
時間與地點
複審收件日為109年8月29日(六)至109年8月31日(一),敬請入圍者於109年8月31日(一)下午5點前送件,逾期視為放棄。
注意事項
- 複審送件規格表與注意事項,請詳閱簡章第8頁、第10頁。
- 送件時,請附簡章第27頁「美術獎比賽作品應附資料表(複審)」。
- 附件為【109年度第十六屆文化藝術獎-美術獎各類別初審入圍名單】與【109年第十六屆雲林文化藝術獎簡章】,供入圍者複審送件使用。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