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美術獎 初審入圍名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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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介紹
活動簡介
「111年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美術獎」各類初審入圍名單已公告,
活動內容
⭐️初審入圍者將陸續收到公文通知,請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1. 初審入圍不等於獲獎,需繳交作品原件進行複審。複審送件規格表與注意事項請詳閱簡章第8頁~第10頁。
♦️2. 入圍者可本人、委託專人或以貨運方式交件。
♦️3. 本人或委託專人送件時,需附簡章第27頁「美術獎比賽作品應附資料表(複審)」。
♦️4. 貨運送件者除須附簡章第27頁資料表外,需詳閱簡章第10頁規定,並簽署簡章第28頁「美術獎複審送件切結書」,運送者需代為辦理複審手續(約5-10分鐘),否則不受理。
♦️5. 複審收件日為111年8月27日(六)至111年8月29日(一),請於111年8月29日(一)下午5點前送件,逾期視為放棄。
注意事項
- 初審入圍者需繳交作品原件以進行複審
- 複審送件需附簡章第27頁資料表
- 貨運送件需簽署簡章第28頁切結書
- 複審收件截止時間為111年8月29日17:00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
